SERVICE PHONE
18302564812发布时间:2024-08-23 12:09:50 点击量:
米乐M6官方网站2024成都公租房房源最新消息成都市公租房也是大家很关注的信息,本地宝小编为大家进行了相关房源信息汇总,建议大家收藏本文链接哦!
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且个人年收入低于2.5万元(含2.5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末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 (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成都市公租房也是大家很关注的信息,本地宝小编为大家进行了相关房源信息汇总,建议大家收藏本文链接哦!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24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870号-914号)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23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825号-869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22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780号-824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21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739号-779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20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698号-738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17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657号-697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16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616号-656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15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575号-615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14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534号-574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13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493号-533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11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452号-492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10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411号-451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9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370号-410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8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329号-369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7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288号-328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5月6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247号-287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4月30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206号-246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4月29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165号-205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4月28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124号-164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4月26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83号-123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4月25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42号-82号)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4月24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1号-41号)
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米乐M6官方网站。2.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成年孤儿除外)的,须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且个人年收入低于2.5万元(含2.5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末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 (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